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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,為因應工商環境與交易型態變遷及維護營業稅籍登記資料完整,即日起施行健全網路店家稅籍管理的清查作業,全面檢視轄區內店家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,是否已依規定辦妥營業設立登記或營業項目變更登記。

台北國稅局局指出,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規定,營業人的總機構及其他固定營業場所,應於開始營業前,分別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營業登記。同法也規定,營業人申請營業登記之事項有變更時,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15天內填具申請書,向主管稽徵機關申請變更登記。

台北國稅局呼籲店家自行檢視,有無利用網際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,若未依規定辦理,請盡速補辦理相關登記事項,以免觸法。

來源-聯合財經網/2014-12-16 聯合報 記者沈婉玉╱即時報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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